说起书店,你能想到什么?
或许在我们父母小时候那个年代,就没有书店这个概念,也许就是摆个摊儿:支张桌子,上面摆放着一些小人书。在我小时候,经历过报刊亭,有《儿童文学》、《意林文摘》、《读者文摘》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我们80后的社会生活里,慢慢开始有了所谓的“书店”这个概念。起初的“书店”不完全叫“书店”,而是图书大厦、外文书店等。那时候的书店,不论是从装修还是从书籍上,都是中规中矩的:一楼政治类的书籍,二楼一部分外文书籍和一部分音像制品,三楼小说类书籍,四楼是非小说和社科类书籍。那个时候的图书大厦没有坐的地方,人们如果站累了,就做盘腿坐到地上继续看。图书大厦没有任何装饰的渲染,就像一个穿着和打扮都非常朴素的少女,如果放在人群中,很容易被淹没的那种。但是在那个年代,就一个图书大厦,就已经很能激起且满足我对很多种图书的阅读欲望。
但是,随着人们对阅读的大量需求,各种各样的新式书店出现在人们的生活当中:书店不仅有坐的地地方,这些椅子或者凳子的风格也是各种各样。好一点儿书店,会专门设计出一个休息区,休息区有咖啡吧和各种口味儿的小点心。你闭上眼睛想一下:在一个晴好、充满暖暖阳光的午后,喝一杯咖啡,吃一块儿蛋糕,再读上一本书,这样的日子再好不过了。
同时,越来越多的书籍可供人们选择。由于这些新式书店的多样化,使得我也慢慢喜欢逛书店。每次逛书店,不见得非要买什么书,只要在书店里面待着,就已经觉得很幸福,花上时间,泡在充满墨香的世界里,感觉自己随时会被墨香陶醉。我喜欢逛书店,喜欢待在书店里,逛书店这件事儿本身就令我很兴奋,如果告诉我今天逛书店,那我会跟打了鸡血一样,这一天都会很开心,因为我知道我想呆多久就呆多久,不会因为有其他事情而打乱我的计划。书店,一个可以进入和浏览的空间,就是从一个简单的摊位如此演变而来。
喜欢读书的人多半也喜欢逛书店吧。书,将我们与他人联系在一起,将我们的思想与作者的思想联系在一起,将我们的思想穿越时空带到另一个世界,使我们在另一个世界里与他人交流,一个读者独处一隅聆听一个作者的心声。书店是交换思想的产所,就像作者说的那样“在塑造公众话语方面起到促成作用”。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就是“图书承载着我们的思想和想像,使它们充实人间;一间书店就是一座城,我们日渐完善的精神自我居住其中”。
晴天雨天都适合读书,只是读书的感觉不一样。晴天读书,适合懒洋洋的窝在沙发里,沙发旁边放一杯香浓的咖啡,看一本轻松地书;雨天,适合坐在窗边,一边听雨一边看书。好的书籍是朋友,我们并不孤独。
我们从小就开始培养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这话一点儿不假。儿时的书籍一方面是向我们打开通向知识的大门;另一方面,就像作者所说,通向自己过去的鲜活记忆之门。我们不一定记得起当时所读的书里的情节,但可以使我们想起,我们在什么情况下读过此书,为什么读此书,读此书的时候,我们又在干什么。
读书,其实是一个很私密事儿,那么,给读书人创造的空间也是一个很私密的空间。在这个私密的空间里,读者得以最大化的放松自己,作文www.yuananren.com放松自己的肉体而使大脑兴奋起来。一个在这个私密的空间里,读者可以从阅读中发现自我,走出自我,最后升华自我。所以,一个爱读书的人,就给他创造舒适的环境和充裕的时间,让他在私密的空间里尽情享受。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互联网进入到人们的视野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购买纸质书,取而代之的是电子书。电子书的优势就是,花上不多的钱(甚至好多书都是免费的),就可以下载到手机或者kindle里,出门携带也很方便,不像纸质书那样笨重,不易携带。以前,要是出门带本书看,我们就会认为那个人好有文化,随身带本书看。现在谁要是带本纸质书看,就会被人误认为“好装啊”。其实不论纸质书也好,电子书也罢,每个人都需要书,他们也都在找书,找一本或者几本适合自己口味儿的书。书籍永远不像生活中的消耗品一样,它可以被消化,但永远不会被消耗。
对于真正热爱书店的人来说,书店没有好坏之分,之后里面书籍、知识的不同之分。热爱书店的人,已经被各种书籍所陶醉,没有太多的心思关心书店的好坏吧。本书作者逛过很多书店,其中一个是在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的鲍威尔(powell's)书城。这个书城当年我在外留学时也有逛过。之所以被称之为“书城”,是因为它真的很大。书城被不同颜色分成不同的区域:比如橙色是小说区域,绿色是非小说区域,蓝色是儿童书区,黄色是音乐书的区域,白色是政治类数目区,粉色是社科类区等,读者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读书爱好,选择不同的颜色。很喜欢这个书城。
在一个城市如果有几个比较好的书店的话,真的可以抽比如一个下午的出时间去逛逛,感受其氛围。彩蛋时间,给大家放上几张我去的书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