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作文700字 -k8凯发ios

在我心中,喜欢的动物有很多,有恩爱的双角犀鸟;有凶猛的雪豹;有爱子的豺狗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骆驼了,它有着褐色的、浅黄的、灰白的皮毛,四肢粗壮,头小、颈长、躯干大。它的身高一般在1.8~2.3米,体重也在300~690千克,通常分布在亚洲、印度及北非。

我很喜欢骆驼不仅因为他非常的懂感情,非常的懂得欣赏音乐;更因为它有忍辱负重,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

骆驼之所以被人们称为“沙漠之舟”是因为它的忍耐性——耐渴、耐饿、耐热。骆驼的胃里有两个水囊,能储存很多的水;两座高高的驼峰,可储存100多千克脂肪,必要时可以变成水和能量,维持骆驼的生命活动。它们在沙漠长途行走时,常常又饿又渴,骆驼的脂肪便会分解,提供营养和水分。它的耐渴也有很多小绝技,可以使它不饮水也能生存2周,并且还可以走几百公里的路呢!它的排尿量少,在夏天一天只排出一升左右的尿,出汗也非常少,鼻腔还有吸收气体中水分的功能。骆驼真是神奇的动物!不愧为“沙漠之舟”的美誉!如果你以为这就是全部,那你错了!骆驼甚至在丧失肌体含水量的四分之一是仍能保持血液量和血液浓度而不会死亡。骆驼的耐热性在沙漠也是一大奇迹!它可以在十分钟之内一口气喝下100多升水,准备好了就可以向沙漠出发了!耐热、善于走沙漠,因为他有着两对奇特的脚掌,掌下生着宽厚的像弹簧一样的肉垫,走路时脚趾在前方岔开,这样子,在沙漠里行走不会掉进沙窝里去。它在旅行中,将头抬得高高的,眼睛不会被地面阳光反射的高热所灼伤呢!这就是聪明的骆驼!

骆驼可以说是人类的大功臣,想想在遥远的古代如果没有这位“沙漠之舟”人类文明怎能顺利传承呢?就是在现代骆驼也继续发挥它的作用!生前为人类驼运货物,死后,它的皮毛可以做衣服,它的肉也有很高的营养价值!

这就是骆驼!我喜欢它的朴实无华,喜欢它的吃苦耐劳,喜欢它的默默无闻,更喜欢它的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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